(原标题:胜科纳米股东会议事规则)按天股票配资
胜科纳米(苏州)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,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。规则依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。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,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,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。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,如董事人数不足、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/3、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%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。
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按天股票配资,独立董事、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%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。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(年度股东会)或15天(临时股东会)发出,通知中应披露提案具体内容。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,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。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,未通过的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。股东会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,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。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无效,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。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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